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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7/26
【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

大學指考昨天第二天填志願,8萬多人報考,到昨晚才1萬多人填好志願,大考分發會提醒考生,填志願前要先繳交登記費、且要參考分發會印的相關資訊,最好在27日前就填好志願,不要等28日最後一天手忙腳亂而誤事。有任何問題可在上午8:30到晚上10:00電洽大考分發會:(06)2362755。 

分發會提醒,登記費170元,可在27日下午3:30前到銀行臨櫃繳款,或當晚12:00前用ATM繳費,才可上網登記志願;此外,若住家附近的大學已賣完相關資訊,也可電洽分發會指引到何處買最近。

登記志願到28日下午4:30止,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確認程序並顯示志願表,則為「未完成登記志願」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。分發會提醒考生,考生填完志願後,務必記得儲存或列印「分發志願表」作為完成之憑據。

資料來源:【2010-07-26/UDN聯合新聞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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